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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港安醫療中心不當招客 總監裁失當 廣告稱公院病人可50元轉介專科 醫委:或接受不必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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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安醫療中心-太古坊於2022年在facebook上載一則廣告,描述持有公院預約便條及轉介信病人,只需50元即可享用指定專科門診服務,事後遭投訴登載誤導廣告招徠病人。醫委會早前研訊,認為廣告越界,不當兜攬生意及招徠病人,中心醫務行政總監王明晧得悉廣告後沒採取足夠措施阻止繼續登載,裁定其專業失當成立並頒令譴責。

港安:需了解相關信息

港安醫療中心回覆本報稱,需先了解相關信息,以便掌握具體細節回應。

醫委會研訊小組頒布公告指出,2022年7月8日收到「眼科譚醫生」來信,投訴港安醫療中心-太古坊同年6月6日於fb專頁登載誤導廣告,希望藉以招徠病人。廣告指如病人持有政府專科門診預約便條及醫生轉介信,同年9月30日或之前只需50元即可享用指定專科門診服務,並指名額有限、額滿即止。廣告亦列出「排緊政府外科,點樣先可以盡快睇到?」等字句。

總監稱不知情 裁決欠公允

中心醫務行政總監王明晧於2022年透過代表律師向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指,他只參與中心臨牀工作,對中心fb登載廣告毫不知情。

2022年4月得悉廣告內容

同年9月移除

去年5月發出的律師信則稱,他於2022年4月於中心管理委員會會議上首次留意該登載內容,該登載內容同年9月被移除。信件引述王稱相信中心了解醫生專業責任,不會採取不獲允許的做法,並質疑單憑他是負責中心醫療管理的醫務行政總監,便要為中心登載內容負責,有欠公允。

研訊小組認為莫一刀切全禁象徵式收費或免收費醫療服務的宣傳,醫生或機構可象徵式收費或免費為公眾提供慈善醫療服務,但問題是本案廣告是否淪為不當兜攬生意及招徠病人。小組指沒直接證據顯示中心會以50元優惠提供什麼指定服務,且關注單純為吸引病人而提供折扣,或影響醫生提供優質服務。

研訊小組認為,廣告指出以50元優惠價提供指定專科門診服務,是為了兜攬生意及招徠病人,並用於商業宣傳。廣告列明於中心診症後,可直接轉介到港安醫院接受手術,令小組確信50元是診金而非實際治療費用,公眾可能會被說服到中心接受無必要診治。

研訊小組認為該廣告越界並淪為不當兜攬生意及招徠病人的行為,是已被禁止的廣告方式。小組接納登載該廣告並非王明晧決定,惟《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列明醫生如與機構建立任何財務或專業上關係,必須盡力確保機構宣傳事項沒違反適用於醫生的規定。小組認為,王得悉廣告存在後沒採取足夠措施阻止繼續登載,故裁定專業失當成立,考慮控罪性質與嚴重程度後頒令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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