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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宗搖嬰謀殺罪成 孟加拉裔父母囚終身 官形容連串可恥事件 斥無恥地歸咎1歲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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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逾一個月大的孟加拉裔男嬰昏迷送院6天後不治,其父母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各一項謀殺及殘暴對待兒童罪成,昨日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另就殘暴對待兒童罪被判監禁6年,兩罪刑期同期執行。此案是第二宗涉及嬰兒被搖晃致死的謀殺罪成案件。法官胡雅文昨日形容本案為一連串十分可恥的事件(disgraceful saga),並批評兩名被告無恥地將事件歸咎於無辜的長子。

虐兒罪囚6年 同期執行

被告Hossain Md. Imran(現33歲)及Akter Mrs Farzana(現29歲)均無業。事主Hossain Iyman(何義文)2019年7月8日出生,與兩名被告及22個月大的哥哥同住於100呎劏房。事主2019年8月24日昏迷入院,醫護發現傷勢可疑報警;事主6天後不治,當時53日大。

稱雖沒直接證據顯示誰晃 兩人同有責

法官胡雅文整合案情指出,事主腦硬膜內出血,胸腔兩側共有8條肋骨骨折,反映他或曾遭強力擠壓。兩名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稱,事主傷勢跟他們無關,反指長子有妒忌心、多次傷害事主,並猜測長子曾從行李箱跳到事主身上。惟胡官引述醫生證供指出,懷疑事主被成人搖晃致死,僅22個月大的長子根本沒能力對事主造成這種傷害;事主受傷時,接觸過他的成人只有父母。胡官說,雖然沒直接證據顯示誰搖晃事主,而裁決反映陪審團認為兩人有共同責任。

至於虐兒罪指控,胡官引述控方指出,事主出生一個月後,體重由2.42公斤增至3.5公斤,其後沒增長,顯示他未獲提供足夠營養;而且兩名被告聲稱事主遭長子襲擊,卻未能帶事主求醫或求助、未能提供安全環境。

保釋期誕幼女 與長子同社署照顧

胡官判刑時透露,兩名被告保釋期間在2020年誕下幼女,幼女現時與長子同由社署照顧,令人遺憾的是,兩名孩子已在這一連串十分可恥的事件中成為受害者。法官指斥兩被告未能保護事主,所作所為令所有人憎惡,而事主身受重傷,令人實在無法想像他承受的痛苦,決定就謀殺罪判兩名被告終身監禁,另就殘暴對待兒童罪判兩人監禁6年,兩罪刑期同期執行。女被告聞判後啜泣,男被告表現平靜。

翻查資料,首宗搖嬰謀殺案是「劉佳坪案」,劉疑搖晃3歲女兒致其腦出血亡後被判囚終身,他已提上訴。

【案件編號:HCCC2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