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陜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被控受賄2.61億餘元人民幣一案,5月19日在廣西南寧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以受賄罪判處韓勇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韓勇1993年至2023年擔任吉林省松原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吉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吉林省紀委副書記,新疆黨委組織部長、黨委副書記,陜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時,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幹部任用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