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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童接種新冠疫苗兩個月後因心肌炎身亡 死因庭裁定屬自然死亡 (14:32)

一名13歲女童2021年接種復必泰疫苗兩個月後感胸悶,前往威院急症室求診,同日出院,惟翌日突在家中暈倒,送院後因心肌炎不治。死因庭今(15日)續就事件召開聆訊,5人陪審團退庭商議約兩小時後,以4比1裁定女童「死於自然」。陪審團另向醫管局提出建議,包括醫生應加強跟病人及其家屬的溝通,讓他們知悉病人有機會遇上嚴重情况。
事主李珞妍2021年10月11日於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逝世,終年13歲。衛生署及醫管局並列與案有關係者。
綜合庭上證供及死因裁判官周至偉今早引導陪審團的內容,事發前一日,女童因胸悶及不適到威院急症室求醫,獲安排照心電圖等,結果顯示女童出現「右束支傳導阻滯」,急症室醫生嚴鵬飛遂就此徵詢副顧問醫生意見,對方認為女童情況處於正常水平。此外,嚴曾建議為女童驗血,但女童母親拒絕,嚴最終基於女童整體狀況正常讓她出院。
翌日早上,女童突然發燒,更在家中暈倒,同日送院搶救後不治。屍體剖驗報告顯示,女童生前出現暴發性心肌炎,死因為「B19細小病毒心肌炎」。
就著女童的心肌炎症狀,輝瑞藥廠的證人早前稱,因接種疫苗引致的心肌炎副作用,會在接種後14天內出現,認為女童的心肌炎症狀跟疫苗無關。其他專家則稱心肌炎難以診斷,亦在兒童身上非常罕見,在10萬人中只有1至2名患者,其中只有1%會出現暴發性心肌炎,而有關症狀可再1至2天內迅速惡化,死亡率為50%。
周官指出,案中專家認為心肌炎可自然產生,並足以致命,陪審團可考慮裁定女童「死於自然」。周官同時說,本案牽涉醫療介入,陪審團要顧及相關介入帶來的影響,可考慮裁定女童「死於不幸」;若陪審團認為案中證據不能帶出結論,就要給予「存疑裁決」。
5人陪審團今退庭商議約兩小時後,以4比1裁定女童「死於自然」。陪審團並向醫管局提出3項建議,指醫生應向病人及其家屬指出,病人可能遇上嚴重情況;應診醫生應向顧問醫生提供更全面資訊,協助對方判斷;若應診醫生遇上困難,應主動尋求多於一名專家或醫生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