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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員「棚紙」未搭先簽 被轟荒唐 申訴專員:可致傷亡 另有建商77定罪如「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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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發表關於職業安全監管的主動調查報告,提及兩大問題,其中發現多宗涉及高風險作業負責檢驗裝備及機械的「合資格人士」,在未做完安全檢查下貿然簽署指定表格確認安全,如棚架未搭完已先簽「棚紙」證安全、未測試及檢驗起重機已簽發相關表格等。申訴專員陳積志昨日兩度批評搭棚前簽「棚紙」做法「荒唐」,形容此類失職行為可能直接導致人命傷亡;更稱令人懷疑「預簽」做法是否普遍存在,建議勞工處「多管齊下」加強監察。

報告提及另一問題為屋宇署多年遺漏處理勞工處轉介的個案。

13宗涉「造假」檢控 4轉介警方

申訴公署昨發表《政府對建造業職業安全及健康的監管》報告,引述2018至2023年勞工處因地盤文件或表格涉及虛假資料作13宗檢控,轉介警方跟進有4宗。轉介警方其中一宗個案前年發生,某住宅單位需在外牆搭建「吊棚」做更換去水喉工程,勞工處同年7月接到投訴後調查,涉事「合資格人士」向該處承認「吊棚」未搭建前,已將由他簽署的「表格五」(俗稱「棚紙」)送交屋苑管理公司。該處提出檢控,涉案合資格者罰款7000元;並就其簽發表格或違「製造及行使虛假文書」轉介警方跟進。

報告又提及一宗工人高處墮下死亡個案中,死者獲提供的安全帶通過檢驗,但勞工處調查發現安全帶金屬纜未能提供足夠人體下墮保護,揭發檢驗在五金舖內進行,該名身為註冊專業工程師的「合資格檢驗員」根本不知工地現場會如何使用該金屬纜。

倡建電子平台上載紀錄 促勞處加強監察

陳積志說,長遠應研究建立電子平台供承建商及合資格者上載檢查紀錄及表格,以便監察及突擊抽查,杜絕預先填寫等不專業甚至是刑事欺詐行為。報告稱勞工處表示會增加對安全從業員的監察。

多個項目安全分低憑價廉中標

近年建造業發生多宗致命意外,惟2018至2023年觸犯職安健法例並罪成者,每年平均罰款額只介乎約8000至1.05萬元,公署指相對高昂的工程費和收益,阻嚇力明顯不足,更有承建商在該段期間分別被定罪77和56次,公署形容是慣犯,視法例如無物,令人震驚。公署又抽選12個近年發生奪命工業意外的工務工程項目,發現多個項目中標者在工地安全相關的分項較弱,甚至在所有投標者中排最尾,仍能憑價格相宜或其他技術項目評分高而投得合約。

議員料非主流 可審視投標評分安全佔比

工程界立法會議員盧偉國稱,早前相關職安健法例修改,當中有規管各種機械定期要填檢查報告,違反有罰則,如檢查紀錄不完整或有問題「絕對唔啱」;相信這些情况非「主流」,但「一宗都嫌多」。針對多次違例承建商,盧認為如發生嚴重工業事故,當局處理續牌時一定會納入考慮;又稱承建商若頻生事故,並證明曾違例,審核其標書時會扣分,嚴重者甚至撤銷投標資格。

盧偉國說,工業安全在投標評分佔比應否增加可再審視,惟認為承建商「不應做得唔好就靠其他地方攞分博中標」,亦相信承建商大多不會如此;而承建商倘職安健表現欠佳,會影響業務前景,促業界將工業安全放首位。

(申訴報告)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