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觀點

林緻茵:以《九龍城寨》、盲盒和「熊貓經濟」為例:IP的培養與開發

發佈於

【明報文章】農曆新年假期剛結束,近日網絡上掀起了一輪關於賀歲片票房慘淡的討論。有業界人士就指香港電影數目持續減少,認為長遠要開拓更多海外市場。

差不多同一個時間,在港上映時票房破1.1億元的電影《九龍城寨之圍城》,於1月中旬在日本上映,卻又獲得不俗成績,掀起一股「城寨熱」。有日本餐廳就跟電影聯乘,推出了「城寨叉燒飯套餐」。除了飲食文化,電影也意外地成了一些香港流行文化載體:林峯飾演的陳洛軍在disco打交的一場戲中,場內正播着歌手陳慧嫻的《跳舞街》。有日本觀眾就因此而翻出一些1980年代的香港歌曲,自製了廣東歌播放清單。

《九龍城寨之圍城》在日本上映兩個多星期之後,票房衝破了1億日圓(約510萬港元),並成為近5年日本上映最高票房的港產片。

去年《九龍城寨之圍城》在港上映時,已有一些香港學者分析它的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簡稱IP)價值來源。如今它在日本獲關注,又是基於什麼原因?香港的文化產品,怎樣才能夠受到海外觀眾關注?近月全城上下有不少地區都出現熊貓,人人都懂得說要把熊貓「IP化」、「創造IP」,惟IP的存在,並不必然意味着它具有很高的價值。那麼,一個IP需要經歷怎樣的培養、傳播和開發過程,才能夠成為一個有價值的IP?

不同類型的IP

IP的價值,可以分為不同類型。以電影為例,某些電影題材在香港可能大賣,但其關注度可能只限於本地(或內地),未能打入更廣泛的市場。例如,以探討香港社會議題為題材的電影,對部分海外觀眾來說或有文化隔閡,欣賞門檻較高。

另一類是有潛力滲透到其他文化市場的IP——《九龍城寨之圍城》變成電影之前,本身在香港已累積了一定的商業價值。很多人都知道,這部電影其實是來自作家余兒在2008年出版的小說《九龍城寨》。2010年,《九龍城寨》由漫畫家司徒劍僑改編為同名漫畫,把這部作品的人氣推得更高,並成為第七屆日本國際漫畫賞受賞作品。隨着作品由小說改編至漫畫,再改編成電影,過程中有更多觀眾認識它,其IP亦獲得更高的商業價值。

至於「九龍城寨」題材在日本有滲透力,部分來自這「三不管」地帶的獨特性,例如其密集的樓宇和混亂的市井生態。《九龍城寨之圍城》的場景,很符合以香港作場景的電玩和電影所描繪的香港,例如由美國和加拿大遊戲公司10多年前開發的沙盒遊戲Sleeping Dogs,就是以香港為藍本,遊戲亦獲好評。日本流行文化中,也有包含大量動作場面的黑幫電影和漫畫,經典黑幫漫畫《淚眼煞星》更是以九龍城寨為題材。可見,IP價值的累積,部分來自文本之間的互涉,部分則源於內容開發所衍生的價值。

IP需要「開發」

什麼是內容開發呢?上述由一個文本轉化為多個文本的商業運作,稱為「一源多用」(one source multi use, OSMU)。「一源多用」包括內容創作(content creation)和內容開發(content development)兩部分;後半部分之所以稱為IP的「開發」,是因為它可為原創內容發掘出更大市場潛力,吸引新的觀眾和消費者。

不過,並不是所有改編或商品化的作品都能夠成功。內容創作屬於產業的「上游」,原創作品的數量或來源愈多,就愈有可能促進更多內容開發,進而推動產業的「下游」。

然而,內容開發所需的專業人才和配套資源,與內容創作並不完全相同。例如數年前成立的台灣文化內容策進院,就在推動原創文本與電影之間的跨界結合(book to screen)。該院作為推動者的工作之一,就是提升跨界內容開發的精準度,令文本改編更符合觀眾及投資者的需求。

以盲盒和扭蛋「培養」IP

不同文化產品的IP培養和開發過程,都有分別。以玩偶為例,盲盒和扭蛋都是令IP增值的方法。盲盒品牌有時會利用成熟的知名IP生產盲盒,有時則會通過設計師設計的非知名IP來生產盲盒;在形成一定的「粉絲」群或話題後,再進一步挖掘IP的價值並營運IP,例如授權跨界合作。由香港設計師設計的「Molly」人偶娃娃盲盒就是一例。這文化現象之所以形成,是因為產品的隨機性和展示性強,可透過社交網絡展示或促成互換。設計元素如稀缺性、限量性和主題等,亦能夠增加產品收藏價值。內地玩具製造商泡泡瑪特(POP MART)近期就與農曆新年期間票房大熱的內地電影《哪吒2》聯乘,其推出的盲盒短時間已被搶購一空。

另一例子就是日本兒童繪本《麵包小偷》。去年筆者在日本玩扭蛋機時,發現了一個吐司形狀卻長得像老鼠一樣的角色,外觀十分有趣,因此便抽了這個扭蛋。隨後筆者在玩具店裏看到它的周邊產品,並在書店發現了它的繪本。原來,繪本才是它發迹的第一步:角色來自一部得獎的兒童繪本,估計後來有扭蛋公司買了它的IP,使其曝光增加。一批支持者形成後,《麵包小偷》就開始有周邊產品。近來,埼玉縣所澤市上下水道局就把這個角色印了在麵包店附近的渠蓋上,相當幽默。

由此可見,就算是兒童繪本的IP,都可成為「一源多用」材料,但條件是要有渠道(如獎項)使它成名和曝光,逐漸培養更多支持者。

隨處都有的IP 如何有價值?

除了上述提過的,有本地市場和有潛力滲透到其他文化市場的IP之外,還有另一些就是「隨處都有」的IP。以近來本港猛推的「熊貓經濟」為例,「熊貓肖像」本身的獨特性不高,成都、日本和韓國都有。它又不是像日本熊本熊一樣,有一個特定的形象和官方IP,並以半商業化方式營運——如使用目的是推廣熊本縣,使用者可向縣政府申請免費使用熊本熊肖像;其他商業用途則需付費。近月本港各大商場、地區都有大量熊貓,惟放出來的熊貓肖像各有不同,難說是已形成了一個有價值的IP。

筆者新年期間路經半山扶手電梯,就看到有很多穿賀年衣服的小型熊貓玩偶被吊在天橋兩旁。半山扶手電梯本身就是遊客熱點,但不肯定熊貓與景點有何連繫,使景點增值。觀乎目前的「熊貓經濟」,似乎就是一種官民都要付出一點的運動,各自以其方式展示熊貓。惟如何善用香港本身的文化產品和設計、促成有意義的跨界合作,以逐漸培養和壯大熊貓IP的影響力,實在不是「每人做一點」就能夠成事的。

作者是公共政策顧問

■稿例

1.論壇版為公開園地,歡迎投稿。論壇版文章以2300字為限。讀者來函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傳真﹕2898 3783。

2.本報編輯基於篇幅所限,保留文章刪節權,惟以力求保持文章主要論點及立場為原則﹔如不欲文章被刪節,請註明。

3.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可用筆名發表),請勿一稿兩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除附回郵資者外,本報將不予退稿。

4. 投稿者注意:當文章被刊登後,本報即擁有該文章的本地獨家中文出版權,本報權利並包括轉載被刊登的投稿文章於本地及海外媒體(包括電子媒體,如互聯網站等)。此外,本報有權將該文章的複印許可使用權授予有關的複印授權公司及組織。本報上述權利絕不影響投稿者的版權及其權利利益。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林緻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