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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無業男涉電話詐騙負責上門收款 加刑至判囚四年 (15:26)
去年有不法份子致電長者,聲稱他們的家人犯事被捕,要求15萬元及7萬元作保釋金等,兩名受害人誤信以為真並交予5萬元予一名男子。做兼職上門收款的38歲無業男子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今(28日)在區院(移師西九龍法院)判刑。因應近年詐騙案有上升趨勢,暫委法官陳慧敏批准控方申請加刑30%,以加強阻嚇作用,被告終被判處入獄4年。
被告吳毅章(38歲)被控於去年5月8日和16日犯案。案情指,有不法份子致電長者,聲稱他們的家人犯事被捕,要求15萬元及7萬元作保釋金等。兩名受害人信以為真,情急之下按照騙徒指示在家中等候,再把現金交予一男子。事後,兩名受害人聯絡家人才發現他們沒有被捕,於是報案處理。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拘捕被告,他承認上網找到一份即日出糧的兼職,依指示到受害人住所收款。
判刑後,屯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主管偵緝督察周詠恩在庭外呼籲市民若接到自稱親友的來電索款,應保持警覺並即時和家人核實;若涉及保釋金,市民應向警署求證。周重申,警方不會派員上門收錢或在公眾地方交收保釋金,呼籲市民切勿出於貪念「搵快錢」協助騙徒或借出戶口收取贓款。
周詠恩表示,長者未必能夠時刻留意新興的詐騙手法,提醒家人關心長者及與他們最新資訊,加強他們的防騙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