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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供應商稱曾傳送屏幕重量資料 被告無表示不理解 (13:22)
3名項目經理涉虛報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的懸掛設備重量,被控串謀欺詐等罪,案件今(23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涉案演唱會屏幕供應商In Technical Productions(ITP)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楊浩廷供稱,演唱會用到6塊各重435.2公斤的雙面LED屏幕;他曾把屏幕重量資料傳給眾被告,而他們均無表示「唔識睇」。據控方案情,被告吳凱瑩和林志華所屬的「藝能工程有限公司」(下稱藝能)申報每塊屏幕重約272公斤。
3名被告吳凱瑩、林志華及梁耀祖,各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受審。據控方案情,涉事演唱會用到6塊4米乘以4米、能旋轉和升降的雙面LED屏幕。藝能申報每塊屏幕重約272公斤,而它們實際重約745公斤。
控方證人楊浩廷供稱,撇除金屬邊框,每塊雙面LED屏幕重435.2公斤;他曾把載有屏幕重量資料的點數圖(pixel drawing)傳送眾被告,讓他們知悉屏幕重量及數目,並供被告梁耀祖製作懸掛圖則(Rigging Plan)時使用。
楊浩廷指出,按其理解,藝能一方明白和理解點數圖內容,強調「我每個show都會咁做(發出點數圖)」,若藝能有不明白的地方「就會問返我」,而眾被告均無表示「唔識睇」或無收到點數圖。楊浩廷另確認,他在2022年7月9日從梁耀祖收到懸掛圖則。審訊明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