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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線女兒「射單」 保險經理判社服

【明報專訊】香港禁毒青年團創辦人姚寶雅擔任保誠保險前高級區域經理期間,涉嫌訛稱3份保單由其女兒兼下線保險代理處理,詐騙保誠保險逾8.7萬元佣金及獎金,早前被判兩項欺詐罪成,東區裁判法院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姚寶雅(64歲)原本被控3項欺詐罪,審訊裁定兩項罪成、一項罪脫。裁判官施祖堯接納社服令報告建議,考慮被告有悔意、涉案金額不大及案件對客戶影響輕微,判被告履行120小時社服令。
根據控方案情,案發於2012年2月至2015年3月,被告涉嫌向保誠保險訛稱女兒是3份保單的經手代理人,意圖詐騙而誘使保誠保險承保及發出3份保單,並就保單向她本人和其女兒支付共逾8.7萬元的佣金、上線佣金及獎金。
【案件編號:ESCC 8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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