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要聞

劏房廁沒牆「必不容」 社協料佔三成 「劣質」定義待商 何永賢:只分合格否不分級

發佈於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宣布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上周五召開首次會議。身兼副組長的房屋局長何永賢昨稱,各部門已就工作及預計問題作初步交流,「劣質劏房」定義待討論,但她提到沒牆身或門分隔洗手間、馬桶旁就是睡牀等惡劣環境一定不能接受。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及社協副主任施麗珊估計,以何永賢提及有關狀况的劏房,約佔整體劏房兩三成。另何承認未來10年公營房屋供應「頭輕尾重」,強調劏房戶仍可選擇過渡房屋及簡約公屋。

據政府早前公布《長遠房屋策略》周年進度報告推算,全港料約9.36萬戶居於分間樓宇單位;涉及板間房、牀位及閣樓則有約3200戶。

何永賢昨在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工作組首次會議上,各部門及政策局就其政策範疇已做的工作、可能或可以做的工作,以及預計面對的問題初步交流跟進,統計處亦有提供數據,介紹如何協助掌握劏房情况。何形容首次會議踏出第一步,有信心10個月內籌謀好相關工作,向特首報告。

一單位分上下格亦納考慮

工作組工作方向之一是為劏房居住環境設最低標準。何永賢說,首次會議未深入討論「劣質劏房」定義,但舉例「洗手間沒有牆或房隔開、門亦沒有;在馬桶旁邊睡覺,這麼差劣的衛生環境,一定『唔得』」;至於一個單位水平分上和下格、俗稱「樹屋」的劏房、住戶不能在間隔站立,以及通風不足者,當局亦會於蒐集意見時考慮。她說,政府了解到坊間有提議,包括規定劏房樓底高度、窗戶通風、人均面積等。

僅僅不合格可「補考」

早前有報道引述何永賢稱政府規管劏房時或設分級制,何昨澄清,非要為劏房分級,而是訂立標準,就如考試般有合格、不合格,至於僅僅不合格可提供機會「補考」,在指定時間內修正,以符合當局訂定的最低標準。

難一步取締 免租客流離失所

工作組須於未來10個月針對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提出取締方法。何永賢稱,有聽到意見提出建立劏房登記制度,會細心考慮相關行政手段、需否有法例配合、現行消防及建築物條例規管範圍是否足夠等,以求令規管更全面。何又說不能一蹴而就,處理「劣質劏房」定義時需落地調研,不想令一些劏房被取締的租客「流離失所」。

被問及政府有否估計過現時多少劏房衛生環境、消防不符要求,何永賢說詳細數字仍待掌握。至於現時不適切居所住戶若希望短期內改善環境,何稱現時政策已提供選擇,相關住戶可考慮申請過渡房或簡約公屋,在港九新界均有選擇,而社工會協助相關居民適應社區生活。

不過何強調,當局不希望將劏房與輪候公屋直接掛鈎,否則或變相鼓勵市民透過住劏房換取提早上樓。

鄭泳舜倡藉登記確保符最低標準

社協早前就「劏房最低標準」定義提出多項建議,包括一人居住面積最少有7平方米、二人以上人均5.5平方米等;不可多於5個或以上分間單位;廚廁須分隔等。施麗珊認為,日後若要落實限制人均面積,可要求業主與租戶訂租約時列明居住人數,以資當局執法跟進。她又認為當局若要取締「劣質劏房」,需同時訂立劏房起始租金,否則供應減少下租金或上升,加劇基層負擔。

鄭泳舜則建議,日後可透過劏房登記制度確保符合最低標準,當局巡查時可一併檢視人均面積等要求是否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