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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涉理大「圍魏救趙」案暴動罪成囚5年 官批有被告偕父「砌詞狡辯」 (14:41)
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期間,213人涉在油麻地參與「圍魏救趙」行動被控暴動,涉及9人的一案中有6人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全部人今(31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5年。法官指眾被告均非帶領或號召角色,但本案為有史以來最嚴重和暴力的暴動之一,並全數拒絕接納辯方的求情理據為減刑因素,提到有被告與父親作供時「砌詞狡辯」,不見得有正面品格。
不認罪被告為陳彥宏(現年21歲、下同)、張穎瑜(22歲)、朱國智(31歲)、杜文曉(21歲)、高天祐(22歲)及林鳳芝(22歲)。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指,案發時示威者人數超過1500人,他們期間向警方投擲大量汽油彈、堵路、拆毁路障等,「且戰且退」,令交通完全癱瘓,造成財物損失,猶如一支熟練軍隊,肆無忌憚。謝官斥辯方稱只有一少部分人使用暴力的說法與案情背道而馳。
辯方亦説當時警力充裕,場面可控制,嚴重性和迫近程度並非最高,謝官質疑有誤導法庭之嫌,當時警方和示威者人數懸殊,警方一度因無法招架而後退。縱「速龍」及時圍捕,大部分人已逃之夭夭,為有史以來最嚴重和暴力的暴動之一,亦有機會加深不同政見人士的分歧。
謝官指適合的量刑起點為監禁5年,被告受審後被定罪才稱後悔是口惠而實不至、個人背景、身體和家庭狀況均不是減刑因素。謝官提到辯方稱陳彥宏有正面品格,會服務弱勢社群,但他審訊時與曾任職懲教署、現已退休的父親一同於庭上砌詞狡辯,不接納他有良好品格。6人中有5人案發時介乎17至18歲,但年輕非「萬靈丹」,全部人最終囚5年。
東九龍刑事總區公眾活動調查隊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本案為第13宗審結的油麻地暴動案,9名被告中有3人認罪,判囚45個月,餘下6人今接受判刑。連同本案,目前213名被告中有182人已被定罪,其中11人判入教導所,153人判囚29至64個月,18人正候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