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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休班警涉酒駕拒捕 保釋11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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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休班警務人員今年4月涉嫌在旺角駕駛一輛輕型貨車,剷上行人路,其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和表現不合作。該休班警被控酒後駕駛、危險駕駛及拒捕3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自行代表,申請押後案件,讓他聘請律師和索閱控方文件。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1月17日再訊,其間批准被告以3000元保釋。

被告李雪輝(47歲)無報稱職業。警方早前表示,被告已停職。他先被控於2023年4月2日在九龍旺角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的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展示登記號碼WT1255的輕型貨車。

被告另被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即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不低於70毫克;以及在旺角登打士街37號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長2448、警員35052及警員26695。

【案件編號:WKCC 40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