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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禁揚聲器叫賣 環保署:已加強巡查惟未改善噪音問題 (10:48)
環保署昨發表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的諮詢文件,包括禁止店舖及商販在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叫賣、設立10,000元定額罰款機制。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評估及噪音)李志坤說,當局現時已用盡《噪音管制條例》賦予的權力,亦有加強巡查,但未有太大改善,故希望修訂條例,解決現時無法規管的事項。
李志坤今早於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表示,商店透過揚聲帶播放預製叫賣聲的情况於2017後更普遍,部分黑點如荃灣、深水埗、旺角及元朗,因為有大量店舖聚集,出現「鬥大聲」的情况,造成嚴重嘈音問題。他指,當局於2017年錄得200宗相關投訴,2020年投訴數字增至400多宗、去年則有500多宗;當局的巡查次數亦由2017年的600多次倍增至去年的1300多次。
李志坤形容,當局已盡力教育及執法,過去多年檢控個案數字為170宗,平均罰款約5000元。他說,今次修例規管以揚聲器作出的叫賣聲,涵蓋店員使用揚聲器叫賣及預製錄音,不會影響其他商店活動,例如播放音樂等。不過他指,人聲叫賣及音樂聲仍受《噪音管制條例》,不可構成合理煩擾。
另外,環保署建議設立10,000元定額罰款機制,李志坤解釋,不少商店屬短期租約,若以現時的傳票形式處理,很多時需要兩至三個月時間,短期租約店舖或已完約離開、難以尋回負責人,故建議改為定額罰款機制,如果店舖屢犯,亦會執行傳票檢控。
被問到有連鎖店會不斷重覆播放含有其名字的音樂是否亦屬違規,李志坤稱,有關情况屬灰色地帶,暫時只當時播放音樂處理,因歌曲沒有叫賣成分;公眾諮詢後會再作詳細定義。他又說,當局不會規管商場內的活動,涵蓋範圍僅限公眾地方,預料明年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目標於2025年實施新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