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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理大「圍魏救趙」案 認罪電工還押候判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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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有市民應網上號召於油尖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警方當晚拘捕213人並控以暴動等罪,分拆多案處理,其中涉及7人的案件今(5日)於區域法院開審,6男不認罪受審,現年28歲的電工則認罪,法官陳廣池下令他還押至6月29日,屆時與上周認罪的7人一同判刑。審訊明續。

被告依次為葉偉成(現27歲,下同)、翁耀揚(30歲)、尹亦慷(26歲)、溫燿輝(27歲)、黃俊輝(21歲)、鄧浚傑(28歲)及姚梓駿(25歲)。任職電工的鄧浚傑今承認暴動罪,原本面對的攻擊性武器罪獲存檔法庭。辯方求情指,被告中二畢業後投身社會、幫補家計,他案發時沒有製造汽油彈和使用雷射筆,僅置身在暴動現場,冀法庭寬大處理。

綜合案情撮要及開案陳辭,2019年11月11日有示威者進佔理大,警方封鎖理大後,網上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呼籲他人在同月18日上街聚集,反包圍警方防線,大批示威者開始在油尖旺一帶聚集,在同月18日,警方在加士居道組成防線及推進,並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則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並將催淚彈回擲向警方,多枚汽油彈在路面著火,有4名警員分別被玻璃樽碎片割傷及遭汽油彈的殘餘物滑倒受傷。

控方指出各被告並非居住油尖旺一帶,他們身處暴動現場,在有充足機會下不離開選擇留守,並與其他示威者「有方向性、組織」地逃跑,加上各人的衣著或㩦帶的裝備,是為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而作出,可肯定被告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