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修例限外狀接國安案明首讀 列明特首決定不容法律挑戰 (17:02)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1 日 By 明報 律政司因應人大常委會釋法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建議採用「逐案處理」方式審批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早前並提出加入海外律師申請專案認許前的甄別程序,海外律師申請參與國安案件前,要先獲特首批出准許申請通知書,修例亦設「覆核機制」,倘情况有變便要再向特首申請證明書。律政司長向立法會預告,擬於明日的立法會會議上首讀修例草案。條例草案今天於憲報刊登,當中列明,特首處理甄別程序、決定是否批准法庭處理專案認許及覆核機制所發出的決定,任何人均不得在任何法院提出質疑,亦不得對相關決定提起任何形式的訴訟。 相關文章:律政司海外律師港區國安法編輯推介 Up Next 政府設跨部門小組跟進日本排核廢水 議員指政府不會全禁日食品進口 (22:29) 不要錯過 疑因感情糾紛 海麗邨七旬翁斬妻女再淋滾水 (09:44)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曾指非禮案主控嚎哭不專業 區院發文件澄清身分 區院法官批「主控官」嚎哭 更正指律政司代表非當日主控官 (17:36) 3男參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涉違國安法 案件移交區院 (16:19) 吳文君涉違國安法下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懸紅通緝 國安處帶走其父助查 (12:42)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涉串謀分裂國家罪 申保釋被拒 (12:35) 【Emily】副刑檢專員放長假做實習大狀 「師父」係陳馮富珍子 聽聞無意離開律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