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律政司覆核得直 囚3年私了的士司機男子加監13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6日反修例示威期間,深水埗有的士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司機及後遭「私了」,涉案34歲男經理去年承認暴動及蒙面兩罪,判監3年。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昨向高院上訴庭申請覆核,指原審法官對案件「中度嚴重」的定性不恰當。法庭考慮後認同判刑原審明顯過輕及原則出錯,改判被告監禁4年1個月,即加監1年1個月。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的士司機私了蒙面法 Up Next 鄧炳強:國安隱患仍存 蒙面法須保留 不要錯過 【Emily】迪士尼伙芭蕾舞團 演出StellaLou追夢之旅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 的士司機組隊中隊 繞平台接單 稱去機場「按表加50」平過公司 議員憂欠保障或違規 傷指警索償押後裁 被告:傷勢賠盡4萬 「近社會共識」 司機體檢修例積極推 運物局原稱正敲定具體建議 昨提多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