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聘洋狀修例不追溯 「他法應對」現案件 會否特首國安委介入 林定國:不回應個別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律政司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處理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問題,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修例內容。律政司長林定國重申,今次修例不具追溯力,即使已處理的專案認許涉及國安風險,亦不會透過今次修例處理,「或會以其他方法應對」,強調不存在「真空期」。他在會後被問到會否由特首或國安委直接介入,僅稱不會回應個別個案。 相關文章:林定國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律師黎智英案 Up Next 周永新倡內地建退休村取代院舍 青年營助擺脫跨代貧窮 用灣區資源扶貧 孫玉菡:值得思考 不要錯過 工會:疫下離職潮 前線多新手難應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Emily】司局長假期四出享優惠 林定國過文藝國慶 曾國衞歎七折早餐 辯方稱黎智英追蹤IPAC帳戶不等同支持 官:曾通訊 辯:《蘋果》圖糾正《逃犯條例》錯誤 官:媒體塑錯誤觀感 辯:傳媒比公眾應享更大自由 官否定 辯:張劍虹證供前後不一 質疑可信性 黎智英案|辯方結案指張劍虹不願承認受警游說出任證人 法庭不應接納證供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