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咬斷警指港大畢業生 被拒就定罪上訴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巿廣場衝突中,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因襲警和咬斷警長無名指,被裁定擾亂公眾秩序、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有意圖而傷人共4罪成立,判囚5年半。杜啟華就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寶琴昨聽畢雙方陳辭後,認為案中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拒批上訴許可,將在3個月內頒布書面理由。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定罪上訴新城市廣場有意圖而傷人罪杜啟華沙田襲警 Up Next 學者料或加條款 需黎案再申認許 不要錯過 【Emily】卸任中大校董 梁定邦:珍惜通識教育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藍灣半月7成交 追平8月全月 屯門寶田邨54歲男涉襲警被捕 (13:17)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 葵涌廣場二手書店巴籍男 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襲警 10月再訊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