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急救非免責」 學護暴動罪囚42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多日,多人從科學館逃出。涉案男學護否認兩項理大內外的暴動罪受審,兩周前裁定罪成。區院法官陳廣池昨判刑指出,被告自以為以義務急救員身分入理大便有「免責金牌」,但他無責任照顧「暴徒」,事後被捕亦反映他錯信他人,最終要付上代價。被告就兩項暴動罪判囚42個月,另認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判罰2500元。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學護暴動罪理大衝突義務急救員 Up Next 工會:疫下離職潮 前線多新手難應變 不要錯過 【Emily】路署換街燈 按地區歷史景觀設計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不獲回遷孕婦批不公 官問恩恤平民屋宇拒絕 大坑西案官屢提考慮和解 平民屋宇:租客無權挑戰收樓 施駿興申換官 質疑預先裁定 非禮12歲女生 小學教師囚26月 班上犯案 指使目擊學生隱瞞 事主受創:你不羞恥嗎? 事主提出親密照呈堂 施駿興申換官 施駿興控性侵 稱不會明目張膽索女生電話 官打斷:情境不同 提問對事主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