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律師涉藉醫委身分招生意 投訴人稱無想過打官司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事務律師劉慧兒涉於任職醫委會委員期間披露病人投訴資料及詳情,唆使對方聘用她向一名醫生申索,並收取逾58萬元律師費。劉否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事主供稱,原本他懷着「原諒」和「忘記」(forgive and forget)的態度對待事件,只曾向會方投訴,沒想過打官司,後來他得知有多於一名受害人,覺得自己應挺身而出。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律師病人權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醫委會 Up Next 入境居港人才獲半額2500元 料10萬人受惠 不要錯過 【Emily】本研問「明日大嶼」 ChatGPT列4影響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大坑西案多一人和解 墮斃棚工母追討僱員補償 官裁僱主賠210萬 瞞子行蹤 蔡天鳳前家姑妨司法罪成 官:有權不答警方無權「放煙幕」 料護子心切犯案 父非禮女兒3罪脫 官:事主證供矛盾 批主控未能履責 庭上嚎哭不專業 涉藉口「糾正雙性戀」 男子控非禮女友11歲侄女 休班警涉運大麻傷人妨礙司法 轉介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