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起底第二宗判刑 女子囚兩月緩刑兩年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36歲女子向作為供應商的女事主訂購口罩,但支付4萬多元後無收到貨,僅獲退款不足四分之一,其後她在facebook群組披露女事主和其丈夫的個人資料。女子早前承認私隱專員公署控告的1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兩月,緩刑兩年,為「起底」新條文生效後第二宗判刑案件。 相關文章: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沙田裁判法院私隱專員公署起底刑事化 Up Next 續問區家麟文 控方:提六四易激民憤 鍾沛權:不應詆譭區煽仇 不要錯過 【Emily】獲迪士尼表揚 匯演總監:子女驕傲成動力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涉造假兩高才「因病」缺席聆訊 官質疑「一返國內就病」 情婦勒索案 被告否認索保時捷 稱「投入全部感情愛事主」 勒索案 情婦開價200萬 事主助理驚呆 勒索已婚董事案 情婦稱事主允再照顧一年 指情婦收錢仍發影片 男事主:禍不及妻兒 情婦涉發布偷情片 男事主稱肉隨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