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指檢控延誤減刑 18歲男非法集結囚5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0日,當時18歲的男學生涉嫌在荃灣荃新天地參與非法集結被捕,警方事隔近3年後起訴該學生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告經審訊後被判罪成,還押至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認為本案正值社會事件高峰期,但接納控方延誤檢控,酌情減刑1個月,判囚5個月。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荃新天地西九龍裁判法院非法集結罪 Up Next 支聯拒交資料罪成 「國安細則不容挑戰」 警「合理相信」屬代理人足索料 官:標準較低但難被批評 不要錯過 【Emily】「一個做好人,一個做衰人」 盧寵茂:與特首政策一致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掃臉」偽造值勤紀錄 前管工囚8月 「自由」塗鴉者認罪緩刑 官:判監不理想 指6月控罪起於同一情况 已判緩刑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貼舊情人街招追債 地盤工囚14日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