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何桂藍截至2021年末無案底 官關注算否「擁良好品格」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庭上亦讀出控辯雙方簽署的其中3份承認事實,當中黃碧雲和林卓廷一方承認的事項較少,僅包括初選流程和《港區國安法》「提交物料令」等;何桂藍一方的承認事實則包括吳政亨、民主動力和香港民研的角色。法官關注,承認事實列明被告案發前沒有案底,會影響法庭考慮被告是否擁有良好品格。控方則認為若被告在案發後干犯另一宗案件,便不會被視為無案底,會影響可信度和犯罪傾向。 相關文章:何桂藍林卓廷民主派初選案港區國安法黃碧雲 Up Next 錄影口供謄本指民主派「未必一定要癱瘓政府」 區:公民黨稱功能界較難否決財案 不要錯過 否認超市偷凍肉水果 女警候審禁離港探親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支聯會案:控方: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構成「指導意志」 可作支聯會意圖 支聯案共謀原則押後處理 官關注「控方無咩事實證人」 控:將召兩警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 官關注控方「似乎無咩事實證人」 (16:08) 控方引三案 稱「一黨專政」必指向中共 引司徒華 控:支聯97後堅持結束一黨專政 官指專長與案無關 駁回鄒幸彤召專家證人申請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控方欲引「共謀者原則」 法官關注為何仍未澄清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