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斥供辭凌亂不合邏輯 藏雷射筆青年囚8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現年27歲的男編輯2019年在旺角攜有兩支雷射筆等,他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葉啓亮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稱,被告供辭凌亂、不合邏輯,「邊作供邊砌詞」,裁定被告知悉街道有衝突發生而打算以有關裝備應對,罪名成立。裁判官稱涉案雷射筆可造成一定程度傷害,案發距今雖逾3年,惟並非控方延誤所致,判被告囚8個月。 相關文章:九龍城裁判法院反修例事件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編輯雷射筆 Up Next 屯院扶抱吊機路軌 有部件甩外殼 不要錯過 美CECC再促制裁初選案檢控官 外交公署斥「企圖恐嚇」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醫生醉酒傷人守行為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膳心小館票控阻塞通道 與控方商控罪押後訊 一拳書館辦棟篤笑 龐一鳴被控無牌 Botox誤殺另涉21罪 九旬醫不宜答辯獲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