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判囚9年半 無屍案被告稱合適 官拒當庭釋放 辯方大狀:再服刑31日出獄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3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已婚證券公司時任董事2011年殺害從四川來港的情婦,屍體至今未尋回。被告自2014年涉謀殺罪還押,9年獄中歲月間歷經兩度受審,皆被裁定謀殺罪成,及後再次上訴並得直,早前第三度受審,周一(2月27日)被判謀殺罪不成立、誤殺罪成,基於受挑釁下殺害事主。被告昨在高院被判監9年半,法官未應辯方要求批准當庭釋放,指須交由懲教署計算刑期。辯方大律師於庭外透露,被告形容結果「合適」感欣慰,需再服刑31天才能出獄。 相關文章:情婦無屍謀殺案誤殺罪高等法院 Up Next 質疑退休警子求情理據 官反問「美心可否燒佢間屋」 不要錯過 死者親友認屍龍尾村拜祭 蔡母痛哭女婿攙扶 夫:感激遇到你 家姑:你善良畀錯人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受查兩戶口凍結10年 涉洗錢男申覆核敗訴 與途人起爭執動粗致命 無業漢謀殺罪成 洗澡涉檢查為名性侵 男子控圖姦未成年繼女 起爭執事主倒地涉仍狂毆 無業漢自稱抑鬱否認謀殺 男子機場行李藏大麻囚12年 曾駕城巴涉奪命車禍坐牢 稱為生計 認圖姦12歲童 青年囚5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