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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20年六四旺角堵路 58歲男認非法集結囚7個月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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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4日為六四事件31周年,警方首次以疫情為由禁止維園集會,當晚多區發起悼念活動,有人在旺角亞皆老街堵路。兩名男子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今(13日)判刑指,雖然集結歷時不長、受影響範圍有限,但只是警方及時制止才無引發更嚴重的後果,判刑須具阻嚇性,判58歲送貨員入獄7個月。林官給予同案另一被告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押後其判刑至3月30日。

兩名被告為送貨員劉雨釗(58歲)和物流公司東主曾子良(57歲)。曾子良無律師代表,他親自陳詞指目前尚未處理完公司貸款申請事宜,希望把判刑押後6周,在他入獄前作好準備,獲林官批准。辯方替劉雨釗求情指,本案只涉短暫堵路,參與人數少,無造成重大人命傷亡。事後被告感到後悔,社會氣氛現回復平靜,他重犯機會低。

林官表示,就本案而言判處即時入獄無可避免,案發當晚大部分人已散去,兩名被告屬零星選擇逗留在場的人,他們把圍欄搬到路面,最終被埋伏的警員拘捕。林官續指,集結無引起嚴重影響,惟仍然不能忽視,因隨時可演變成暴動。林官接納劉雨釗受社會氣氛影響而犯案,無號召或帶領角色,否則他的刑責更重,並把量刑起點定在9個月,被告於開審前一天認罪,獲五分之一減刑,判囚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