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情節嚴重失認罪減刑 呂世瑜申終極上訴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2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理大男學生呂世瑜承認《港區國安法》下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法官原本判囚3年8個月,控方指出不符合「情節嚴重」類別門檻,最終呂遭改判5年,失去認罪的三分之一減刑。他不服提上訴,是首宗針對國安法刑期分級制的上訴案,上訴庭早前考慮後駁回。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呂已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聆訊尚未排期。 相關文章:上訴許可呂世瑜最低刑期港區國安法終審法院 Up Next 前夫涉偷7人逾百金粒頸鏈 不要錯過 【Emily】林振昇問標準工時好處 ChatGPT提五大觀點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3男參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涉違國安法 案件移交區院 (16:19) 屆退休齡獲「再委任」3年 李義開終院法官先例 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原不可再延任 司法機構:按條例再度任命 (12:46)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續任 (17:07) 吳文君涉違國安法下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懸紅通緝 國安處帶走其父助查 (12:42)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涉串謀分裂國家罪 申保釋被拒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