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認同中途加控不公 鄭錦滿暴動罪獲減刑9個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關注本案延誤檢控問題,指鄭錦滿2019年11月被捕時罪名為暴動罪,其後控方決定檢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到2021年4月本案轉介上區院,去年2月定下審期,直至同年11月審訊中途,控方才申請加控暴動罪,時間橫跨約3年,邀控方解答此情况是否如同辯方所述屬「漏招」,對被告不公道,須給予減刑。 相關文章: Up Next 蕭澤頤:正檢視反修例未起訴個案 冀月內公布 不要錯過 家長車首案 7人圖礙司法囚7至13月 官指有伙同元素但沒複雜計劃 情節較「12港人」輕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