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刪相案林卓廷等3人罪脫 律政司上訴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7月6日屯門遊行後,立法會時任議員林卓廷與兩人涉要求一名男子刪除示威者的照片,林卓廷與自稱記者的被告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兩人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指林當時嘗試化解事主和在場人士的紛爭,林和被判無罪的女社工兼得訟費。司法機構文件顯示及律政司回覆稱,就3人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案件聆訊日期。 相關文章:光復屯門公園反修例事件妨礙司法公正律政司上訴暴動罪林卓廷理大圍困事件社工罪名不成立非法集結罪 Up Next 密接者倒斃案 稱穩定長期病者按程序候檢疫 認乏人手 歐家榮:事主可自理沒優先 不要錯過 【Emily】李家超半年開16次行會 較前任少三成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教師非禮兩少女罪脫 官:明顯越界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 康宏案律政司終極上訴 指原審正確考慮鼎成屬「幌子」 涉偷樣本4食安督察脫罪 官:證人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