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突圍被捕認暴動 被告還押23月求釋放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3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中,警方圍堵在理大內集結的示威者,多名示威者在11月18日突圍而出,最終18人被捕。其中一名21歲學生昨於區院承認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拒捕共3罪,另一項暴動罪則存檔法庭。辯方求情稱,被告已還押23個月,相等於完成量刑起點4年4個月的刑期,冀最終判刑能讓被告當庭釋放。案件押後下周二(7日)判刑,被告申請保釋候判遭拒。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圍困事件雷射筆 Up Next 狄志遠函特首促獨立查 江玉歡:自我檢討未必夠全面 不要錯過 【Emily】工聯新春花車巡遊 鄧家彪盼派消費券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事主提出親密照呈堂 施駿興申換官 施駿興控性侵 稱不會明目張膽索女生電話 官打斷:情境不同 提問對事主不公 非禮養女7年 印刷工罪成還押 區議員施駿興涉性侵女童 事主:曾摸胸無套性交 情婦勒索案 被告否認索保時捷 稱「投入全部感情愛事主」 夾錢置業 父遺囑受益人歸女保安 聾啞女被逐露宿家門 入稟冀爭回公屋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