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政府倡捐款亦須負刑責 副秘:指知有問題照捐者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非法眾籌活動的捐款人須負刑責,財庫局副秘書長許澤森表示,除非捐款人明知某個眾籌項目未有按照規定申請,而又「包拗頸」捐款,否則正常情况下不會需要承擔刑責。局方又建議向超過某一捐款水平的項目推行實名制,許稱定於哪一水平尚未定案,強調套用反洗黑錢的邏輯,只是針對來歷不明的大額資金活動。 相關文章:規管眾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Up Next 昨見公告 高鐵新閘機擷取人臉 指核實後「即永久刪除」 未知系統涉第三方承辦商否 不要錯過 訂閱制社媒非「眾籌平台」 籲捐須申請 財庫局:審批不考慮政治目的 或與紀律部隊溝通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許正宇料明年初發首批穩定幣牌 立法會選舉︱許正宇致函金融業界籲投票 稱金融業界以專業與責任感見稱 (18:26) 許正宇:JPEX案引思考更新監管 稱物流署或想助更多新手 許正宇:冒牌水事件「有危有機」 港發家族辦公室指南 提供多方面建議 許正宇:打風不停市運作暢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