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前區議員認騙立選開支 官:必須判監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屯門前區議員曾錦榮涉嫌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企圖詐騙選舉開支,去年被廉署落案起訴,控以「作出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選舉申報書的舞弊行為」及企圖欺詐罪。他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罪。裁判官指案件非常嚴重,並直指曾錦榮「更令人失望的是,你是時任區議員」,認為必須判監,惟須掌握曾錦榮的犯案原因,故下令收押至1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相關文章:2020立法會選舉企圖欺詐東區裁判法院選舉舞弊 Up Next 遭八旬翁潑腐液 兩職員索償院舍 不要錯過 童軍百人宴「犯聚」 控辯達認罪協議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保監執董涉濫職逼保誠聘媳 辯方問「入職始須申報」 秘書長:本案屬助搵工 IVE爆炸品案合併涉7未成年 一人准入校園 上環日圓劫案4人還押 涉街頭推撞前女友 大律師准保釋 紅山涉僭建屋 公司業主否認7罪 鑫鼎鑫東主加控違商品例 案涉13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