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指瑣碎濫用程序 脫罪者向政府索償遭剔除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涉於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在旺角管有雷射筆的17歲少年彭裕謙,去年親自抗辯後獲裁定一項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罪名不成立。他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律政司索償52萬元,稱警方沒提供兩份警員口供,令他蒙受損失。法官高勁修昨頒下判辭,認為彭並無披露合理的訴訟因由,申索瑣碎且濫用程序,因此剔除申索和涉及的傳票許可申請,下令彭須支付訟費。彭獲悉結果後,於區院外表示要仔細研究判辭作下一步行動。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大三罷民事索償罪名不成立雷射筆 Up Next 寵物蛇疑走失 匿餐廳取暖 不要錯過 冒充涉案者發電郵拒落口供 警員公職失當罪成還押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雷射筆照狗「或為阻跑往」 保安脫虐畜罪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林俊一非禮學生囚43月 求情稱身敗名裂 官斥無悔意 訛稱持貨非法賣空賺336萬 經紀夫婦偕友欺詐罪成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男教師涉三邀返家狎男生 15歲事主:感激教導 不敢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