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支聯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代理人」不可能在對方不知情下行動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3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去年涉拒應警方國安處交資料一案,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辭,辯方爭議支聯會不屬於「外國代理人」。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批評控方指稱是荒謬,稱「外國代理人」應是被委託人指使、控制及令其得益,代理人不可能在對方不知情之下行動,她舉例說,若一人因為搬屋而撿取街上紙皮,減省了清潔工的工作負擔,亦不能因此界定他成為清潔工的代理人。案件將於明年3月4日裁決。 相關文章: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支聯會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港區國安法鄒幸彤 Up Next 李克強:推動內地香港人員往來復常 譚耀宗盼農曆年前通關 信內地放寬入境隔離 不要錯過 【Emily】港燈綠能比賽 「智能溫室」奪冠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何俊仁被吊銷公證人執業資格7年 審裁組指多宗集結案定罪損公證人專業聲譽 (15:06) 東頭邨爆炸品案 官引國安法盼提早審 鄒幸彤質疑指控無邊 涉煽顛覆 官拒撤控:檢控或闊 法庭會平衡 鄒稱文件海量 官:無法阻控方舉證 參與建國聯倡港獨滅共 16歲男認分裂國家 指自發加入提出建議 官:應考慮是否「積極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