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編輯辯稱警插贓雷射筆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6歲男編輯涉於2019攜有雷射筆等,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昨自辯稱,當日到旺角逛街後打算回家,其間有途人向他派發防毒面罩。另被告指遭人背後用力「撳低」,令他伏在地上,其後才發現是被警員制服。一名防暴警員更把不屬於他的雷射筆塞進其背囊內。 相關文章:九龍城裁判法院反修例事件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編輯雷射筆 Up Next 李家超述職分兩日見領導人 料因防疫 不要錯過 【Emily】別劏房無期 官員談過渡屋被批「忘初衷」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招重文襲觀眾守行為 高級督察否認拍臀攬女下屬 警署討論公事 事主哽咽稱被告叫「你過嚟」 病貓捱踢後亡 內地生囚5月 疑因不滿隨處便溺 官:犯案「文明社會不容」 藥款有別控罪所指 涉偷藥醫生罪脫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吸毒致子女尿測陽性 母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