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屯門十.一示威在場位置不清 兩警對衣著油彈說法相左 沒記錄沒警誡 男護士暴動罪脫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十一國慶網民發起「六區開花」行動,警方在屯門示威現場附近拘捕40歲男護士,他否認一項暴動罪受審,昨天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逐一分析案件4項爭議(見表),認為警長的記事冊沒清楚記錄被告位置,他和警員對於有沒有人擲汽油彈描述不一,加上警員承認未有施行警誡,以致被告招認。基於依賴該些供辭對被告不公平,法官剔除招認證供,裁定男護士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相關文章:六區開花十一國慶反修例事件屯門護士 Up Next 李家超述職分兩日見領導人 料因防疫 不要錯過 【Emily】別劏房無期 官員談過渡屋被批「忘初衷」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國慶多優惠 睇戲半價料吸19萬人次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 日系清簡昆布水沾麵 清爽細膩 (09:00) 傷指警索償押後裁 被告:傷勢賠盡4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