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悼周梓樂拍攝警員 原審罪成 上訴脫罪 律政司終院得直 攝影師集結囚3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20年3月8日有市民悼念科大生周梓樂,前區議員等5人涉在大埔超級城拍攝便衣警員,其中一名攝影師原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及判囚3個月,上訴高院被判無罪釋放。律政司早前上訴終院,終院昨天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指攝影師在他人不反對之下攝錄,有意圖並近距離追隨該警員、成為纏繞群組的一分子。終院重申盧建民案所確立的元素,恢復對攝影師定罪裁決,且須服刑。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大埔超級城攝影師終審法院非法集結罪 Up Next 工程師貼文宣意圖損壞財產 判社服令 不要錯過 屋苑大堂裁非公家地 「犯聚」前區議員得直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販毒被告緘默被指沒作供 終極上訴稱控方「越線」 控扯裙非禮女模囚8周 攝影師上訴得直罪脫 終院指構成關連交易蓄意隱瞞 康宏前董事等4人恢復定罪 陳弘毅:相對同志框架 反性傾向歧視法更迫切 調低再調高 7萬變回30多萬元 被刺頸警索償被指濫用程序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