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三度侵犯6歲妹予30元掩口 青年認非禮罪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案發時19歲的青年稱出於好奇,在家中非禮年約6歲的同母異父妹妹,包括以手和下體接觸其私處,事後給予妹妹30元,着她不要告知他人,又說將來會與她結婚。青年昨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法官張潔宜將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聽取求情,下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勞教中心報告和事主的創傷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非禮 Up Next 江碧蕙控造假帳 1萬元保釋2月訊 不要錯過 江學禮料升國安處長 警隊執位 掌PR陳東同升高級助理處長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放產假後花紅大削 女主管索償157萬 官指積極參與「建國聯」 16歲男分裂國家囚42月 涉8年前非禮徒弟 大狀暫准匿名 歌唱導師林俊一涉性侵11人 官裁11罪成准保釋候判 (18:36) 與12歲女童性交拍片 律師陸建廷囚3年7月 官拒納情侶說法 斥為滿足性慾 免針紙案 蔡淑梅夫否認圖轉移資產 稱妻「奉公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