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內暴動案 4人囚最多53月兩入教導所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17人突圍而出,進入科學館後被捕,其中5男1女否認暴動罪,為首宗涉及理大校內暴動案,6人受審後罪成,昨於區院判刑。法官指出,是次暴動歷時長、規模大,造成公眾滋擾及財政負擔,亦是2019年社會事件中其中一宗最嚴重的案件,兩名較年輕被告判入教導所,其餘4人則判囚50至53個月不等。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圍城 Up Next 業界籲勿集中「內援」 勞福局:無設限但文化較合適 不要錯過 【Emily】廠商會會慶 12集電視特輯介紹成就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不獲回遷孕婦批不公 官問恩恤平民屋宇拒絕 大坑西案官屢提考慮和解 平民屋宇:租客無權挑戰收樓 施駿興申換官 質疑預先裁定 非禮12歲女生 小學教師囚26月 班上犯案 指使目擊學生隱瞞 事主受創:你不羞恥嗎? 事主提出親密照呈堂 施駿興申換官 施駿興控性侵 稱不會明目張膽索女生電話 官打斷:情境不同 提問對事主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