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判決影響前《蘋果日報》6高層等4國安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本港法例一般只列明最高刑罰,僅少數控罪限制最低刑期;《港區國安法》下4項罪行則悉數列明刑期範圍,視乎案情輕重分級。本案是首宗針對《港區國安法》刑期分級制的上訴案,將影響至少4宗未判刑的國安法案件(見表),包括前《蘋果日報》案,主審法官早前批准押後6名蘋果高層的判刑,以待不認罪的黎智英完成審訊及等候本案的裁決,相信本案會訂下更清晰的量刑指引。 相關文章: Up Next 量刑起點不同 陳弘毅:非代表求情不重要 不要錯過 情節嚴重級別須至少囚5年 上訴庭裁理大生敗訴 認罪扣減後 國安案刑期不可低於下限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