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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 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申保釋獲批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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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所屬母公司,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庭上早前披露有300多張立場網站截圖沒有交予辯方,控方今交出逾千頁文件。辯方表示新證物影響盤問方向,亦發現負責截圖的警員證供有出入,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需時3周準備;林紹桐另申請保釋,《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考慮雙方陳辭後,批准已還押近一年的林紹桐保釋。案件押後12月13日處理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若辯方未能終止聆訊,則會排期12月19日至明年1月27日續審。鍾沛權及林紹桐自去年12月29日被捕,已還押11個月。

郭官批准林保釋一刻,林神情輕鬆,望向旁聽席,到庭旁聽的妻子則雙眼通紅,一度脫下口罩以紙巾拭淚。

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甫開庭表示,指示擷取立場網站的警方國安處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亦已錄取口供,亦在周末取得新增截圖文件,正趕緊複印予辯方,預料控辯雙方需時處理新證物,會超出20天審期。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則稱,取得所有截圖後,仍需要向被告索取指示,初步閱讀盧健賢的口供後,亦發現與先前作供的國安處警員有出入,有機會需要重召證人作供,要求取回早前幾天審訊的騰本參考。

辯方索取指示後,表明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而由於新增文件眾多,而兩名被告皆在獄中,每天審訊舟車勞頓,無法閱讀其他文件及與律師商討,辯方亦須取早前作供的警員口供騰本參考,故希望押後3周準備申請永久終止聆訊,預料控方需時3天回應,12月可安排兩天審期,作永久終止聆訊的陳辭。

林紹桐保釋條件如下:

1. 現金5萬元,其妻人事擔保5萬元

2. 居於報稱住址,更改住址前24小時通知

3. 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4. 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5. 不得接受傳媒採訪

6.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發布或轉發任何可被合理地視為任何危害國安的言論、意見或陳述

7.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作出任何可被合理地視為危害國安的行為

8.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包括透過任何電子或網上媒介,作出任何可被合理地視為構成任何危害國安控罪的行為

9.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對抗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活動;或參與任何可被合理地被視為危害國安的組纖之任何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