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律政要外判檢控官簽諾守國安法 須就案件保密 有大狀指「畫蛇添足」 江樂士:純提醒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昨天致函所有外判檢控官,要求他們簽署文件承諾遵守《港區國安法》,不會危害國家安全,並就案件嚴格保密及保證不會有利益衝突。有大律師認為他們受專業守則約束,比市民更嚴謹守法,形容做法「奇怪」和「畫蛇添足」,並指今次是首次要求所有外判檢控官簽署承諾文件。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國安法已指明國安案件須由律政司專設部門負責檢控,而非外判律師;辯護律師亦須就國家秘密保密,簽署承諾純粹是為提醒。 相關文章:刑事檢控科外聘檢控官律政司港區國安法 Up Next 天星申尖沙嘴兩線加價一倍 撤長者免費 稱客量跌 虧損加劇超總資產 不要錯過 黎智英聘英御狀 上訴庭拒律政司終院上訴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黎智英案煽動刊物作者涵區家麟胡志偉 共引161篇 官指對中共特區展嚴重敵意偏見 官:黎長年恨中共 國安法下堅定尋制裁 墊支登報訪美游說凝聚戰線 左右「重光」 官:「請求制裁」毋須證措施已推 「科技禁運」可歸類勾結罪「敵對行動」 納下屬證供指黎奠定編採 國安法前後持續攻擊中共 官:《蘋果》高層認同黎,並參與其中 官逐一駁黎證供 指穿鑿荒謬矛盾 李家超:黎「其心歹毒」 裁決彰正義 斥黎「反中亂港首惡分子」 中央機構紛表態支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