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律政要外判檢控官簽諾守國安法 須就案件保密 有大狀指「畫蛇添足」 江樂士:純提醒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昨天致函所有外判檢控官,要求他們簽署文件承諾遵守《港區國安法》,不會危害國家安全,並就案件嚴格保密及保證不會有利益衝突。有大律師認為他們受專業守則約束,比市民更嚴謹守法,形容做法「奇怪」和「畫蛇添足」,並指今次是首次要求所有外判檢控官簽署承諾文件。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國安法已指明國安案件須由律政司專設部門負責檢控,而非外判律師;辯護律師亦須就國家秘密保密,簽署承諾純粹是為提醒。 相關文章:刑事檢控科外聘檢控官律政司港區國安法 Up Next 天星申尖沙嘴兩線加價一倍 撤長者免費 稱客量跌 虧損加劇超總資產 不要錯過 黎智英聘英御狀 上訴庭拒律政司終院上訴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支聯會案:控方: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構成「指導意志」 可作支聯會意圖 支聯案共謀原則押後處理 官關注「控方無咩事實證人」 控:將召兩警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 官關注控方「似乎無咩事實證人」 (16:08) 控方引三案 稱「一黨專政」必指向中共 引司徒華 控:支聯97後堅持結束一黨專政 官指專長與案無關 駁回鄒幸彤召專家證人申請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控方欲引「共謀者原則」 法官關注為何仍未澄清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