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發文稱炸解放軍營 男子煽惑罪囚4年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7歲男子2017年以「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為題,在高登討論區發帖,翌年被捕。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經審訊後罪成,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鄭紀航認為被告目標指向解放軍軍營,加重刑責,但考慮控方事隔3年才提控,「有不必要的延誤」,以及被告年輕等因素,減刑半年,判囚4年半,另指令懲教署在有需要時提供心理輔導或治療。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炸藥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解放軍 Up Next 血管瘤病人亡 廣華四拒仁濟轉院要求 按指引血壓低不宜轉院 廣華醫生同意「見死不救」觀感 不要錯過 【Emily】精英運動員組義工隊 12區送暖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施駿興質疑偏頗申換法官 官指「亂扣帽」駁回 曾指非禮案主控嚎哭不專業 區院發文件澄清身分 訛稱PayMe職員騙財 11人判囚 1人罪脫 大坑西案多一人和解 戚繼光艦及沂蒙山艦今早離港 (11:31) 墮斃棚工母追討僱員補償 官裁僱主賠2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