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3官自認 特首辦曾認12官 憂起底拒再確認 27官曾審國安案 12未確認指定法官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3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第44條賦權特首委任指定法官,審理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據本報統計,共有27名法官及司法人員曾審理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見表),特首辦曾確認當中12人為指定法官,但後來以有法官被「起底」及騷擾為由,拒絕再確認指定法官身分。有學者認為,司法人員身分是公開資訊,質疑為何隱藏指定法官名單。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指出,所有審理國安案的均是指定法官,毋須另外由特首辦確認身分。 相關文章:司法機構指定法官港區國安法特首辦 Up Next 涉屯元兩宗謀殺襲擊案 9人被捕 不要錯過 「懷舊日」重現屋邨昔日面貌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支聯會案:控方: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構成「指導意志」 可作支聯會意圖 支聯案共謀原則押後處理 官關注「控方無咩事實證人」 控:將召兩警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 官關注控方「似乎無咩事實證人」 (16:08) 控方引三案 稱「一黨專政」必指向中共 引司徒華 控:支聯97後堅持結束一黨專政 官指專長與案無關 駁回鄒幸彤召專家證人申請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控方欲引「共謀者原則」 法官關注為何仍未澄清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