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8.31案 控方證人車廂亮鎅刀:看收妥否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事件,涉3男子暴動案昨日在區院續審。控方傳召第二名匿名乘客證人供稱,他當晚因不滿黑衣人阻擋港鐵車門關上,在車上與他們理論口角,他稱其後被黑衣人用鐵通壓頸,幾乎窒息。他在盤問下承認曾「推開」正在拍攝的女子,但質疑她是否記者,又否認衝突因此而起;他亦承認取出鎅刀,稱欲檢查刀片有否收妥。他不同意取出鎅刀具挑釁性。 相關文章:8.31太子站刑事損壞罪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非法集結 Up Next 參照辱國旗案量刑 湯家驊料本案成先例 不要錯過 停職檢控主任指紀律聆訊偏袒申覆核 政府一方:申請人理據混淆 毫無勝算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性侵禁錮少女 兩人判更生 放產假後花紅大削 女主管索償157萬 官指積極參與「建國聯」 16歲男分裂國家囚42月 與12歲女童性交拍片 律師陸建廷囚3年7月 官拒納情侶說法 斥為滿足性慾 免針紙案 蔡淑梅夫否認圖轉移資產 稱妻「奉公守法」 官斥「發緊夢」不負責任 的士司機撞斃單車少年囚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