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放貓入洗衣機判社服 前港姐姊不服定罪上訴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前港姐冠軍黃嘉雯的胞姊黃綺婷去年2月上載疑將小貓放入洗衣機開動旋轉短片,受審後裁定殘酷對待動物罪成,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黃綺婷不服定罪上訴,案件昨於高院審理。上訴方提出,獸醫報告沒有說明涉事小貓承受心理影響,原審裁判官裁定小貓受驚,屬法律上犯錯。律政司回應稱,上訴人自稱為「愛貓之人」,卻容許朋友將小貓放入洗衣機內,說法不合常理。法官黃崇厚聽畢陳辭,將擇日頒判辭。 相關文章:姐姐定罪上訴洗衣機虐待動物黃嘉雯 Up Next 捱報章批評7書 圖書館4日全下架 皆刊於國安法前 康文署:不時檢視書籍違法否 不要錯過 【Emily】港鐵11‧20長者日 嘟卡免費搭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陸振中提定罪上訴 律政司申刑期覆核 病貓捱踢後亡 內地生囚5月 疑因不滿隨處便溺 官:犯案「文明社會不容」 內地男踢貓致其撞向乾衣機後亡 判囚5個月 官斥文明社會所不容 (13:52) 朱凱婷黃嘉雯力撐冠軍陳詠詩 拍拖激吻片曝光無損港姐形象 35+案律政司稱串謀規模極大 原審量刑正確 12人指判刑過重 9個月內裁 荃灣現無頭雀 警列殘酷對待動物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