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涉訛稱盜竊案無法查 警:用儲值卡聯絡故沒紀錄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男警在處理店舖盜竊案時,訛稱涉案車主拒絕落口供,令案件無法追查,他否認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曾用儲值卡以WhatsApp致電車主,故沒相關紀錄。被告亦否認冒充車主,發出電郵投訴警方騷擾。案件押後至11月30日結案陳辭。 相關文章: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沙田裁判法院警員犯法 Up Next 港大另一團隊研辨表情AI 偵虐兒偵拔喉偵面試表現 不要錯過 【Emily】京港80學生 參與雙城文化交流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涉收114萬現金禮物 總督察何兆東將認其中4罪 兩反黑警員越權索CCTV片上訴駁回 破壞喜茶阻差辦公 孖兄弟改認罪囚7月 涉假學歷申「高才通」 內地女准25萬保釋 非禮懷孕店員 高級督察上訴駁回收監 衝燈撞車致他人骨折 督察判社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