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指競爭法實施7年漏洞多 非嚴重者先告誡 學者批減阻嚇倡修例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競爭條例於2015年12月起實施,由獨立法定團體競爭委員會負責調查及執法,打擊圍標及控制貨品或服務的供應價格等反競爭行為。競委會前主席胡紅玉曾說希望先打大老虎,包括大企業。研究競爭法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鄭建韓認為,條例仍有不少漏洞,例如對涉及非嚴重反競行爭為者,競委會要先發「告誡通知」,沒改善才可提告,做法減阻嚇力,建議修例。 相關文章:圍標競爭條例 Up Next 續列承造商名冊 政府:待最終裁決 不要錯過 上市3年業內龍頭 6月底持現10億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法團稱全力助查貪污圍標 業界指積弊久需跨部門根治 競委會鎖定兩圍標集團展開搜查行動 涉25個樓宇維修工程項目總值6億元 (13:37) 競委查屋苑圍標 涉4000萬元工程 10年3000投訴1檢控 民署:刑責損擔任法團意欲 大廈管理408投訴 民政8調解1成功 10年成功調解率28% 民政總署:轉介需各方同意 首宗不遵競委會搜查 職員刪檔案囚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