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大灣區GBA新聞:前海修例 部分項目倡港方主導 設港人參與諮詢機構 專家:強調必須香港參與執行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3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為貫徹去年9月國務院頒布的《前海方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早前二次修訂現行的《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下稱《條例》)並公開徵求意見。與現行條例相比,新修訂調整多處與港相關內容,包括從「深化與香港的緊密合作」改為「支持香港經濟社會發展」;設立包括港人在內的專門諮詢機構和對接香港各政府部門合作發展的專門機制;將部分前海項目採用「港方主導開發模式」等。專家認為,這番修改令前海「依託、支持和服務香港」的初心更清晰,亦強調合作區的發展「必須有香港的參與執行」。 相關文章:前海前海方案大灣區深港合作 Up Next 大灣區GBA新聞:增國際合作專章 鼓勵企業境外投資 不要錯過 塌樹命案 警稱曾到場調查無即時危險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潮行GBA:光影散深 沿路繽紛 灣區手記:老牌港星 /文:尚東美 灣區熱搜:僑鄉江門推進「港澳融合」 爭當「經濟大市」 灣區手記:抽盲盒 /文:尚東美 灣區熱搜:「四個維度」伙拍港澳 灣區熱搜:深圳重全球影響力 拓產業金融中心 強調金融要服務製造業 與港錯位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