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違科技園租契 黎智英黃偉強裁欺詐 官:特殊租約限制嚴格 黎知「力高」不符條件隱瞞廿年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反科技園租契案,昨在區院裁決。法官陳廣池認為,黎不能藉詞事務繁忙抹煞其責任,他建立「報業王國」明知將軍澳工業邨限制,卻隱瞞「力高顧問」租用處所及作虛假陳述,裁定黎兩項欺詐罪成,黃偉強一項欺詐罪成。陳官強調不排除判監,判刑押後至11月24日,以待取兩人背景報告。控方亦將向黎申請的沒收令,押後明年1月27日處理。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壹傳媒大樓欺詐罪科技園黎智英 Up Next 「0+3」一個月 非港人入境增不足一成 港人出境增逾五成 學者:如「輸血」給其他國家 不要錯過 【Emily】華仁籌款音樂會 校友李家超拍片祝賀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仙人跳」勒索兩嫖客 4青年罪成 大坑西邨戶拒遷 九旬婦行動不便官准書面審訊 李偲嫣子爭執砍人缺席聆訊 認罪囚26月 玩具槍癡脫藏械罪 官:未證識分真假 斷供居屋被匯豐入稟收樓 鄺球不挑戰 黑人分析師告歧視案 匯豐申剔除申索1月訊